發布:2023-06-06 22:32:00編輯:視頻君來源:視頻教程網
兩個詞完全是同一個意思。都是賣方,只是供應商比供貨商跟正式,以及表達的意思更為全面;因為如果一個賣方他只提供服務(如咨詢服務)而不提供實體產品,那么“貨”從何來。 1、供應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包括制造商、經銷商和其他中介商。或稱為“廠商”,即供應商品的個人或法人。供應商可以是農民、生產基地、制造商、代理商、批發商(限一級)、進口商等,應避免太多中間環節的供應商。 例如:二級批發商、經銷商、皮包公司(倒爺)、或親友所開的公司。一個廠家要找(招募)多家的分銷商(代理商和經銷商)把產品銷售出去,這就叫分銷。 2、供應商,是指可以為企業生產提供原材料、設備、工具及其他資源的企業。供應商,可以是生產企業,也可以是流通企業。應該確定符合公司戰略的供應商特征,對所有供應商進行評估,可以將供應商分成交易型、戰略型和大額型。 一般來講,交易型是指為數眾多,但交易金額較小的供應商。戰略型供應商是指公司戰略發展所必需的少數幾家供應商。大額型供應商指交易數額巨大,戰略意義一般的供應商。 擴展資料: 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管理范圍內接受他人委托,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Agents)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于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參考資料:供應商百度百科供貨商百度百科
一、代理商與經銷商的概念區別 1、經銷一般是指經銷商與生產廠家或供貨商達成協議,在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購銷指定的商品。在經銷情形,供貨商和經銷商之間是一種買賣關系。 2、從法律關系上講,供貨商和經銷商之間是本人對本人的關系,經銷商是以自己的名義購進貨物,在規定的區域內轉售時,也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貨價漲落等經營風險要由經銷商自己承擔。 3、經銷可以分為一般經銷與獨家經銷。在獨家經銷情形,一般會規定經銷商最低交易數量、不得經銷相競爭的其他供貨商產品等。 4、代理是指被代理人或委托人授予代理商以“銷售商品的代理權”,在銷售代理權限內代理商代理委托人搜集訂單、銷售以及辦理銷售有關事務。 二、經銷商業務不同 1、獨立的經營機構;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制造商的產品/服務);獲得經營利潤; 2、多品種經營;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三、代理商業務不同 1、不一定是獨立機構;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制造商的產品/服務);賺取傭金(提成); 2、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供貨權力較大。四、從制造商到零售終端的渠道途徑不同制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經銷商→分經銷商→消費者。 五、經銷與代理的不同1、 代理的雙方是一種代理關系,而經銷雙方則是一種買賣關系。2、 代理是以委托人即廠商的名義銷售,簽訂銷售合同,而經銷商則以自己的名義從事銷售。3、 代理商的收入是傭金收入,而經銷商的收入則是商品買賣的差價收入。 六、經銷商與代理商利潤不同 1、兩者的利潤獲取方式不同,前者是加價銷售,獲得經營利潤.后者按照規定價格售賣,賺取傭金也就是所謂的提成。 2、兩者的經營權限也有所不同,前者可以經營多品種——甚至經營競品,后者經營品類較少,一般不經營競爭品牌。 擴展資料: 經銷商:是經營某種產品的客商戶。一般與廠家簽定銷售合同,預付一定的保證金,貨款的支付跟談判技巧有關,銷售價格由經銷商決定,廠家不直接干預價格的確定。 產品銷售情況的好壞廠家不負責,不退貨,最多只對質量有問題的產品予以退換,其余問題概由經銷商負責,說直接點叫買斷銷售風險較大,但利潤空間也較大。 分銷商:是從代理商哪里分銷產品的商戶。價格通常受經銷商控制,不與廠家發生關系,所需資金較小,風險相應小一些,但利潤空間也較小。 代理商:是廠家授權在某地區經銷某種產品的商戶,無自主權,受廠家的約束較多,但基本無風險也無需資金投入。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代理商 百度百科-經銷商
經銷商和代理商的區別: 1.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慣例范圍內接受他人委托,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Agents)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于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2.經銷商是指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制造商的產品/服務),獲得經營利潤,多品種經營,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3.經銷商有獨立的經營機構,代理商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4.經銷商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制造商的產品/服務) ,代理商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制造商的產品/服務) 5.經銷商能獲得經營利潤,代理商是賺取傭金(提成)。 6.經銷商可以多品種經營,代理商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7.經銷商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代理商供貨權力較大。 擴展資料 經銷商是經營某種產品的客商戶。一般與廠家簽定銷售合同,預付一定的保證金,貨款的支付跟談判技巧有關,銷售價格由經銷商決定,廠家不直接干預價格的確定,產品銷售情況的好壞廠家不負責,不退貨,最多只對質量有問題的產品予以退換,其余問題概由經銷商負責,說直接點叫買斷銷售風險較大,但利潤空間也較大。 代理商:是廠家授權在某地區經銷某種產品的商戶,無自主權,受廠家的約束較多,但基本無風險也無需資金投入。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經銷商 百度百科-代理商
零售商是指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中間商,是相對于生產者和批發商而言的,處于商品流通的最終階段。 分銷商是指那些專門從事將商品從生產者轉移到消費者的活動的機構和人員。 批發商是指向生產企業購進產品,然后轉售給零售商、產業用戶或各種非營利組織,不直接服務于個人消費者的商業機構,位于商品流通的中間環節。 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慣例范圍內接受他人委托,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 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
銷售商和供應商的區別:售商是把產品給業務員銷售或自己進行銷售的。供應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包括制造商、經銷商和其他中介商。
供應商或稱為“廠商”,即供應商品的個人或法人。供應商可以是農民、生產基地、制造商、代理商、批發商(限一級)、進口商等,應避免太多中間環節的供應商。例如:二級批發商、經銷商、皮包公司(倒爺)、或親友所開的公司。
第一,經銷商、代理商和分銷商不是同一個概念;
第二,經銷商指的是具有某公司產品經銷權限的商戶或公司;代理商指的是和公司簽訂了代理協議,具有該公司產品在某一區域代理權限的商戶或公司;分銷商指的是承擔經銷商或代理商下游分銷任務的銷售商。分銷商既可能是經銷商的下級單位,也可能是代理商的下級單位。
第三,經銷商和代理商的不同之處在于:在國內,代理商的權限相對會比較大,具有廠家提供的一定的區域保護權限。
經銷商,代理商,分銷商主要區別如下: 一、三者主要權利不同 分銷商擁有價格決定權,他們通過購買取得商品所有權并轉售出去,所以要承擔各種風險。 代理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于廠家。 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制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二、三者所處環境不同 分銷商是完全獨立的商人,不受分銷企業和個人約束,他可以為許多制造商分銷產品。 代理商必須固定地從事受他人委托的活動,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擴展資料: 經銷商的管理模式 1、總部與經銷商、加盟店之間建立一個覆蓋全面的交流體系平臺,保持兩者之間的及時聯系,方便雙方業務交流。比如任我行內部的天通系統,能夠及時、準確的發布產品業務信息,及時與50萬家代理商共享。 2、公司總部要保持自己的強勢地位,不能使下面的經銷商、加盟店輕易脫離或自立門戶。始終確立公司總部才是該經營模式的合法擁有者、擁有品牌知識產權,比如商標、專利、包裝設計等全歸屬于公司總部。 3、經銷商及加盟店與總部簽定責任書,規定兩者間的責任與義務,兩者按規定行使責權及義務。 4、經銷商、加盟店必須按照總部規章制度行事,不能另行一套自己的規章制度。總部與其應及時溝通交流,使經銷商、加盟店保持和總部一致的服務標準及價格體系。 5、經銷商、加盟店的店內外要求裝修一致、標志統一,不允許隨意更換。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經銷商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代理商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分銷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