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1-12-02 23:08:00編輯:視頻君來源:視頻教程網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小偷多次進店偷取物品,在一次行竊中被女店員發現,女店員以此為要挾進行敲詐勒索一萬余元。小偷在回家后心有不甘,隨后報警。
3月22日下午2點,北京通州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并當庭宣判,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武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罰金2000元。
下午2點,34歲的女子武某低著頭走進法庭,神情緊張。案發前,她是一家便利店的售貨員。
公訴機關指出,被害人李某曾在武某擔任售貨員的便利店內盜竊果汁等,2018年1月8日,李某再次在該店盜竊鹵菜時,被店內工作人員武某發現,后武某以報警相威脅,向李某強行索取人民幣10086.5元據為己有。李某回家后想想后被店員武某強行要錢的經過頗有后悔,故訴至法院。
被告人武某于2018月1月13日經電話通知自行到案,賠償并獲得被害人諒解。
在法庭上,武某稱,曾看到過小偷李某多次來到店中,并且每次在李某離開店后,店里會發現丟失物品的現象。所以當她再次看到李某來到店中的時候,她就多了個心。武某說,她特意站在了店中的鏡子后面,這面鏡子從外面看不到里面,但是能從里面看到外面。在武某看到李某要把偷的東西裝入自己的口袋時,她就從鏡子后走了出來,將其抓了個現行。
武某想到之前丟了的東西都是自己把錢給墊上了,對此越想越氣,便以報警為要挾向李某強行行勒索10086.5元。
庭審中,被告人武某當庭表示認罪,同時表示愿意積極賠償,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后悔不已。
經過審理,法官當庭宣判,以敲詐勒索罪,一審對判處武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罰金2000元,宣判后武某表示服判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