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3-07-06 00:44:00編輯:視頻君來源:視頻教程網
法律分析:1.認證部確認相關授權書,給到牌照商。 2.認證部把相關入網資料,樣品等發往牌照商手上。 3.牌照商收到資料和樣品后,按照實驗室要求,將資料,樣品送各實驗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 第八條 電信業務分為基礎電信業務和增值電信業務。 基礎電信業務,是指提供公共網絡基礎設施、公共數據傳送和基本話音通信服務的業務。增值電信業務,是指利用公共網絡基礎設施提供的電信與信息服務的業務。 電信業務分類的具體劃分在本條例所附的《電信業務分類目錄》中列出。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對目錄所列電信業務分類項目作局部調整,重新公布。
進網許可證辦理的詳情流程 在國內,手機如果上市銷售必須要獲得工信部電信設備認證中心的一系列認證,并獲得《進網許可證》、國家無委的《型號核準證》、CQC 的《3 證書》才可以,但是如果有通話功能的移動通訊終端(有 SIM 卡)必須獲得上述三證,如果獲得上述三證的前提是申請企業必須獲得工信部電信設備認證中心的認證,也就是大家俗稱的“手機牌照”,手機牌照已經取消了,改為工信部的審批,其實流程還是一樣,只不過門檻低了很多,在手機的產業聚集地深圳,我們找到了在手機進網許可證(CTA)辦理中介服務行業里打拼 10余年的深圳市華認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該公司是獲得工信部電信設備管理中心備案的中介服務公司,經過溝通,他們對申請流程做了詳細的介紹: 流程如下: 流程示意圖: 一、送檢 1、樣機檢測 準備事項: 1.1、申請企業已經獲得工信部審批(原手機牌照); 1.2、整個檢測過程中大約需要25-40臺機器(如果時間不是很急可以適當減少樣機數量) 1.3、相關申請報告以及其他資料; 費用:檢測費根據手機制式以及功能不一樣費用也不一樣: 注:下述檢測費用根據送檢產品的功能、制式不同檢測費會有浮動,但所有檢測費均為實驗室按國家規定標準收費,以實驗室的《收費通知》為準。 2、北京無委測試 檢測機構:國家無線電檢測中心 檢測目的:無線電檢測中心測試通過后,獲得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證; 檢測周期:測試及出報告加急需10個工作日,核準證辦理10個工作日,總計20個工作日檢測項目:頻段GSM900、DCS1800射頻性能,傳導雜散發射,輻射雜散。 檢測依據:YD1214-2006,YD1215-2006,YD1032-2000 測試內容: ⑴RMS相位誤差; ⑵頻率容限; ⑶功率控制; ⑷射頻輸出調制頻譜; ⑸傳導雜散發射; ⑹峰值相位誤差; ⑺最大平均功率; ⑻突發時間功率關系; ⑼射頻輸出切換頻譜; ⑽靜態參考靈敏度。 ⑾輻射雜散發射 測試樣機:6部(配電池及充電器) 測試配件:假電池2塊; 射頻測試線1根(需標注衰減補償值); 測試資料: ①核準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申請表1份; ②送檢樣品技術申報確認單1份; ③GSM移動臺電池申明表1份; ④技術手冊3份(帶彩照) ⑤用戶手冊3份; 注:改型機無委測試時需提供改型機和原型機技術手冊、彩照各3 份; 3、現網(模擬網) 檢測機構:北京傳輸研究所 檢測目的:測試手機與各個廠家的基站的兼容性及通信效果。 檢測周期:15個工作日 檢測依據:MTNeTGF038 測試內容: ⑴位置更新測試; ⑵電信業務測試; ⑶與不同廠家的基站的兼容(切換)測試; ⑷與不同的移動通信運營公司的兼容性; ⑸在城區、近郊、遠郊的通信效果測試; ⑹在有無雙頻覆蓋區域的通信效果測試; ⑺在固定、低速移動和高速移動中的通信效果測試; ⑻在移動中進行較長時間通話的通信效果測試;⑼GPRS業務測試(MTNET)。 測試樣機:2部(配電池及充電器); 樣機要求:業務與功能正常,長時間通信效果正常 測試資料: ①設備檢驗確認書1份 ②技術手冊1份(帶彩照); ③用戶手冊1份; 注:①現網測試樣機需提前10天送北京傳輸研究所測試; ②改型機不作現網測試。 4、認證中心審批 檢測機構:信息產業部電信設備認證中心(簡稱“認證中心”) 檢測目的:隨機抽取一部樣機審核,具備進網條件后開具電信設備進網檢驗通知書,并通知檢驗機構到認證中心領取樣機與檢驗通知書。 檢測周期:2天 樣機要求:12部樣品均應滿足EMC\泰爾實驗室要求; 有一部樣機具備完整包裝:移動電話機、充電器、電池、數據線、耳機、說明書、合格證、保修卡、售后服務信息、驅動程序(若有)等。 每一部樣機應有:充電器、電池、合格證、IMEI貼紙 檢測項目:樣機包裝、基本功能測試、拍照留樣、樣品檢驗受理。 測試樣機:手機12部,配電池及充電器,且有一部樣機具備完整包裝。 測試資料: ①電信設備進網許可申請表1份; ②移動電話機出現的字符及圖案說明,包括開關機時出現的字符及圖案 移動電話機彩照1份 備注:送樣的12部樣品應同時滿足EMC、泰爾實驗室檢測要求。 5、EMC 5.1、EMC實驗室測試項目 檢測機構:通信計量中心 檢測目的:檢驗樣品的電磁兼容性是否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并出具檢測報告。 檢測周期:15個工作日(改型機7個工作日)。 檢測項目:EMC(騷擾測試、抗擾度測試)、SAR(比吸收率)、安全性能測試。 檢測依據:EMC:YD 1032-2000, 安全性能:GB 4943-2001。 SAR:無線通信終端電磁輻射測量方法。 測試內容: ⑴輻射雜散騷擾; ⑵傳導連續騷擾; ⑶輻射騷擾抗擾度; ⑷AC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 ⑸浪涌(沖擊)抗擾度; ⑹輻射連續騷擾; ⑺靜電放電抗擾度; ⑻電快速瞬變脈沖群; ⑼DC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 ⑽電壓暫降和短時中斷抗擾度; ⑾安全性能測試。 ⑿電磁輻射性能(SAR)。 5.2、EMC實驗室測試項目 測試樣機:6套(包裝完好,與市場銷售產品一致) 測試配件:射頻測試線1根,假電池2塊, 不帶銅鉑的PCB測試樣條20條, 外殼基材樣條20條, 手機外殼、LCD鏡片、按鍵盤各4套; 測試資料:①終端設備登記表1份; ②安全器件列表及材料列表1份; ③電磁兼容元器件列表1份; ④充電器CEMC認證證書 ⑤改型機需提供改型機、原型機技術手冊各1份,彩照各3份; ⑥改型機用戶手冊1份; 備注:測試配件和測試資料在送樣機時同時提供至認證中心 5.3、泰爾實驗室 檢測機構:中國泰爾實驗室 檢測目的:檢驗抽檢樣品的射頻性能和音頻性能是滯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并出 具檢測報告。 測試樣機:6套(包裝完好,與市場銷售產品一致) 測試配件:射頻測試線1根, 電池7塊;耳機1個;數據線1根;存儲卡1張;等其它 測試資料: ①設備簡介1份; ②改型機需提供技術手冊2份(原型機、改型機各1份),彩照3份(原型機、改型機各3份); ③改型機需提供用戶手冊1份; ④音頻測試條件說明1份 檢測周期:15個工作日(改型機7個工作日)。 檢測項目:業務與功能、GSM900/DCS1800頻段GSM射頻性能、音頻測試、環境適應性測試、壽命測試、電池性能、充電器安全性、GPRS射頻性能; 檢測依據:業務與功能、環境、壽命、音頻性能、射頻性能:YD/T1215-2006; 電池:GB/T18287-2000 充電器:YD/T965-1998 測試內容: ⑴ 裝、外觀和裝配; ⑵900MHZ頻段射頻性能; ⑵ ⑶環境適應性測試; ⑷電池性能; ⑸GPRS業務和功能測試; ⑹1800MAZ頻段GPRS射頻性能; ⑺業務與功能測試; ⑻1800MHZ頻段射頻性能; ⑼壽命試驗; ⑽充電器的安全性; ⑾900MHZ頻段GPRS射頻性能; ⑿音頻性能測試 注:測試配件和測試資料在送樣機時同時提供至認證中心。 進網許可證書辦理 辦理機構:信息產業部電信管理局受理中心。 辦理周期:10個工作日 所需資料:①EMC測試報告; ②無委型號核準證; ③泰爾實驗室測試報告; ④現網(MTNET)測試報告; ⑤GCF聲明(FTA測試報告) 改型機入網注意事項 1)改型機不要求作MTNET(現網)測試; 2)改型機EMC測試項目、泰爾測試項目根據改型鑒定決定,一般改型報告中會給出需要測試的項目; 3)改型機需提交《電信終端設備改型申報表》和改型說明(技術改動說明); 4)改型手機 改型手機鑒定通知辦理 鑒定通知辦理: 辦理機構:電信設備認證中心; 測試樣機:原型機、改型機各1部,配電池及充電器; 所需資料:①改型申報表1份(需附帶改動部份對比照片) ②改項8項說明1份 ③原型機、改型機技術手冊各1份(帶彩照); ④用戶手冊1份。 5)改型手機鑒定報告辦理: 辦理周期:15個工作日 測試樣機:EMC、泰爾實驗室原型機、改型機各1部,配電池及充電器(共2部) 所需配件:假電池、射頻測試線各1根; 辦理說明:認證中心對改型手機審查通過后,出具改型手機鑒定通知給泰爾實驗室和EMC測試實驗室,EMC和泰爾實驗室對改型手機進行改型鑒定測試,并出具改型鑒定報告。 6)改型鑒定審批:EMC泰爾改型鑒定測試通過后,企業向認證中心提交EMC、泰爾實驗室出具的改型手機鑒定報告,經審批同意后,可以改型手機入網(后續與原型機相同) 7)無委:技術手冊原型機、改型機各3份,彩照各3份,用戶手冊各1份; 泰爾、EMC:技術手冊原型機、改型機各1份,彩照各3份,用戶手冊各1份。 除以上7點外,其它辦理流程等均與原型機入網要求一致。 3C證書申請 認證機構:中國強制認證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英文縮寫為“CCC”。 認證周期:5個工作日 所需資料: ①強制性產品認證申請書1份; ②安全元器件清單1份; ③充電器CEMC認證證書; ④技術手冊1份(帶彩照)。 認證說明:3C認證和進網許可證是獨立的兩個認下過程。3C認證需取得EMC檢驗報告、充電器CEMC證書后方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