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3-11-10 13:37:00編輯:視頻君來源:視頻教程網
法律分析:身份證能在異地掛失。居民身份證異地掛失是政府為了方便長期離開戶籍地的群眾就近辦理身份證,將在2017年7月,將在全國全面實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可以異地掛失,符合條件的,還能異地補領身份證。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的流程,簡單來說就是“居住地受理——戶籍地簽發——居住地制作和發放證件”。離開戶籍地的群眾異地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有以下步驟: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2、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3、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此外,異地受理不增加制發證周期和任何收費。依照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公安機關自公民提交申請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周期。異地受理與戶籍地受理一樣,群眾都只需繳納證件工本費,沒有其他任何費用。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的,證件工本費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的,證件工本費40元。
第1、可以去自己所在城市的派出所進行詢問掛失補辦身份證的手續可以按照派出所的說明的去掛失補辦身份證。
第2、目前大部分城市也已經可以進行異地辦理。
第3、如果有條件可以使用自動辦理身份證的機子,需要記得自己身份證的號碼和能接受短信的手機號碼。
第4、如果急需使用身份證也可以先辦理臨時身份證,一般有的臨時身份證是半個月和三個月。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法律分析:1、身份證遺失是不需要掛失的。2、可以到相關部門申請補辦身份證,因為在補辦的時候,就相當于告知了身份證遺失。3、如果是擔心不軌之徒拿證做壞事,辦理業務,也可不必擔心,因為身份證上有你的照片。其他人如果要辦業務是不可能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并告知本人。
可以公民居民身份證丟失的,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戶籍派出所申報掛失。 符合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條件的,可在異地受理點辦理補領手續。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須由公民本人提出申請。負責掛失申報工作的公安機關應當核驗公民的身份信息,核實的應當現場受理。居民身份證的掛失申報免費。 離開戶籍地的群眾異地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有以下步驟: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第二步,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在外地身份證丟了,有四個掛失步驟,具體如下:1、不在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戶籍派出所或者辦證大廳申報掛失;2、符合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條件的,可在異地受理點辦理補領手續;3、公安機關要在公民提交受理登記表起的六十天內,發放居民身份證;4、交通不便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不能超過三十天。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需要按照規定,及時進行辦理。公安機關要哦從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那天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
法律分析:外地身份證掛失的,有4個步驟。分別是:1、不在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戶籍派出所或者辦證大廳申報掛失;2、符合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條件的,可在異地受理點辦理補領手續;3、公安機關要在公民提交受理登記表起的六十天內,發放居民身份證;4、交通不便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不能超過三十天。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并告知本人。
法律分析:現在身份證能在異地掛失。居民身份證異地掛失是政府為了方便長期離開戶籍地的群眾就近辦理身份證,將在2017年7月,將在全國全面實施。身份證丟失后,本人應盡快攜帶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政大廳,進行丟失補證的申報。民警對戶口簿、本人、電腦戶籍上的信息核對后,對當事人進行信息采集和證件辦理。 法律依據:《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十條準則》第三條 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 (二)申領人提供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區、直轄市內住址變更除外)與人口系統中信息不一致難以確認身份的; (三)申請人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 (四)有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偽造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行為的; (五)屬于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的。
法律分析:申領人可以就近向工作地、暫住地任意一個戶籍派出所交驗以下證明證件:1、申領人有效期內的暫住證或工作居住證或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卡;2、申領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攝居民身份證數碼照片,并現場采集指紋信息;3、申領人領取證件時,需持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派出所領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在外地身份證丟失可以先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一般來說臨時身份證可以當天辦理當天領取。身份證丟失的可以攜帶個人戶口本申請補領。 法律依據:《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時,公安機關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及時辦理,并在收到申請后的三日內將臨時居民身份證發給申領人。 《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并告知本人。
居民身份證丟失的,原則上是要回原籍申請補領,但有的派出所可以就近辦理身份證,不必回原籍。 身份證丟失后,本人應盡快攜帶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政大廳,進行丟失補證的申報。民警對戶口簿、本人、電腦戶籍上的信息核對后,對當事人進行信息采集和證件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法律依據:《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
身份證在異地丟失的補辦流程:1、發現身份證丟失或者其他需要補辦的情況,應該盡快去居住地的公安機關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補辦;2、申請后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表;3、繳納相關費用,補辦身份證需要繳納相關的工本費;4、領取領證回執;5、戶籍地公安機關接到申請人受理信息,并審核簽發;6、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間內完成制作和核驗發放;7、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8、領回新的身份證即可。異地辦理身份證條件:1、已經在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過身份證(非第一次申領);2、沒有相貌或指紋與本人不符、不良信用記錄等不符合異地辦理情形;3、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實施異地辦理服務;4、異地所指是跨行政轄區的,同縣區不能在戶口所在地以外的公安機關辦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第八條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或者登記內容有變更、更正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辯認時,應當按照規定申報換領新證;丟失證件的,應當申報補領。
一、身份證丟失,去哪里補辦? 1.如果是在本地丟失,需要本人帶戶口簿去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補辦身份證。 2.如果是異地丟失,需要本人帶戶口簿或居住證去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異地受理點,申請補辦身份證。 二、補辦身份證,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補辦流程是什么? 本人攜帶戶口本、居住證等能夠證明本人身份的材料,到公安機關辦理補辦手續。本地補辦的,需要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異地補辦的,需要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然后,由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對個人信息進行人像采集、校驗身份。 需要注意的是,在補辦身份證時,需要繳納證件工本費用,一般在40元。切記,繳納完費用,要領取辦理回執。 一般情況下:在收到領取通知或者補辦身份證的60日以后,個人可以攜帶辦理回執,到辦理地點領取身份證。
法律分析:異地丟失身份證還有一種方法,在大多數省份都開通了身份證郵寄業務。可以在網上或者APP上查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法律分析:不用掛失,因為丟失后被他人冒用,丟失證件者不承擔責任。具體規定如下:公安部在回答網民提問時明確表示:公民丟失身份證后,無需再辦理掛失和登報聲明。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審查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