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1-11-27 22:43:00編輯:視頻君來源:視頻教程網
當孩子被欺負時,家長都會怎么做?有的家長第一反應是質問自己的孩子,冷嘲熱諷,為什么人家只欺負你不欺負別人。還有的家長沒有反應,不想著解決問題,反讓孩子在被欺負的時候躲遠點。事實上以上做法都不正確,只會讓孩子養成懦弱、遇事就逃避的性格,更會將孩子從家長身側推離。
正確的做法是告訴孩子,父母永遠是他/她堅強的后盾,平時可教些防守技巧。在受到傷害時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不應該就這樣算了,但也不能私自“以暴制暴”。否則有理也會變得沒理,而以暴制暴過度時還可能釀成悲劇,前兩年浙江瑞安便發生了這么一樁因孩子被欺負引發的慘案。因女兒被欺負,父親持刀捅殺其10歲男同學,最終被判死刑。
浙江省瑞安市人林建廈育有一個女兒,乖巧可愛,在2018年正好9歲。就讀于隆山小學四年級某班,她跟2009年8月27日出生的葉某是同學,平時也會在一起玩鬧。2018年9月19日下午,該班級上英語課時,兩人因瑣事發生爭執。期間葉某用拳頭打了林某,致其眼部疼痛,傷勢不算重。也沒去就醫,還能正常上學,可誰家父母看見女兒受傷不心疼。
林建廈得知此事為避免女兒今后再受欺負,便找到班主任與葉某家長,提出要被害人葉某當眾公開道歉。八九歲的小男孩好面子,不肯當著全班同學的面道歉,葉某家長大概也是平時太寵兒子。一昧地說“他很乖的”,并未多加理會,此事不了了之。林建廈左等右等沒等來道歉,心生怨恨,揚言要報復。
起初班主任與葉某認為他只是說說而已,誰知21日下午,越想越憤怒的林建廈決意殺害葉某。16時許,他攜帶事先準備好的水果刀和美工刀,步行至該小學三樓女兒所在教室,將葉某帶至男廁所。以水果刀切割葉某頸部,葉某倒地后,又連續戳刺其背部奪下。一直到認為葉某沒有生還希望后,這才停手,撥打110報警并在現場等待。
公安機關接警后立即前往現場,但已經晚了,這個年僅10歲的小男孩已經沒了呼吸。林建廈被當場刑事拘留,溫州瑞安市公安局聘請有關人員,對他進行了精神病鑒定。鑒定結果是:案發期間患有精神分裂癥(緩解期),不過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具有訴訟能力和受羈押能力。
公訴機關認為,林建廈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林建廈僅僅因為一點小矛盾,便攜帶進入校園,殺害年僅10歲的小學生。犯罪性質惡劣,手段殘忍,情節、后果嚴重。雖有自首情節,卻依然不足以從輕處罰,而根據故意殺人罪情節嚴重之量刑。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2019年3月1日,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林建廈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20年7月17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對林建廈執行死刑。執行死刑前,法院安排他會見了近親屬,這便是他女兒能見到父親的最后一面了。
一次爭鬧,釀成了血案,這起悲劇本來可以避免的。有報道說,葉某的父母傷心欲絕,葉父久久不肯將孩子下葬。守在靈堂里不理發、不刮胡子,落魄得像個流浪漢,每每想起兒子渾身是血的一幕便傷心不已。可如果當初他在孩子不懂事,造成小女孩受傷還不肯道歉時,作為家長好好教育。表示出足夠的歉意,或許能打消林建廈的怒火,或許能避免這出慘劇。
而林建廈也太過沖動,他愛女兒、維護女兒的心可以理解,但愛她是要一直保護她。而不是只保護這一次,人的一生之中會遭遇無數挫折、委屈,不可能每一次都使用暴力解決。這樣的父親,并不是一個合格的父親,只會給女兒留下諸多傷痛。就像這樁案件,林建廈的沖動使得兩個家庭成為難以化解的仇敵,也給兩個家庭留下了無數的淚水。
葉家失去了兒子,林家失去了丈夫、父親,一個失去主心骨的家庭在生活質量上必然會下降。他也沒法再親眼見到女兒的成長,且作為一個殺人犯的女兒,林某此后的人生中必將伴隨無數的非議。這想必也不是他女兒想要的,拋卻父親這層身份來說,作為一個公民。他也不該因為矛盾便持刀殺人,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剝奪他人的生命權,這是違法犯罪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