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1-11-25 23:21:00編輯:視頻君來源:視頻教程網
2021年養老金調整,青海有48萬左右的退休人員享受了上漲。青海的退休人員數量不多,但是人均上漲金額達到196元,平均上漲水平較高。那么,青海的退休人員去世,喪葬費和撫恤金按多少標準來計發呢?標準是高是低呢?
對于企業退休人員來說,因病或非因工去世,遺屬可以申請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具體標準如下。
喪葬費
先來說一下喪葬費的老標準。企業退休人員在2021年9月1日之前去世,
喪葬費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倍來發放。
比如,青海明確的2020年度喪葬補助費為12170元,這是按照2019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6085元的2倍計算得來的。青海11月份公布了2020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每月7023元,所以在2021年1月-2021年9月1日去世的,喪葬費就是7023元×2=14046元。
再來說一下喪葬費的新標準。根據新規定,企業退休人員在2021年9月1日后因病或非因工去世,
喪葬費標準是上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青海的2020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5506元,所以,喪葬費是35506元÷12×2=5918元。喪葬費標準每年變化,2022年的喪葬費就要依據2021年的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來計算了,以此類推。
撫恤金
撫恤金也有新老兩個標準。老標準跟平均養老金掛鉤,在2021年9月1日之前,根據青海人社廳《關于建立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后遺屬撫恤金制度的通知》,
撫恤金按退休人員死亡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10個月標準計發。
2021年9月1日之后,撫恤金按照新標準計算,不再掛鉤平均養老金,而是發放一定月數的上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具體發放月數取決于繳費年限和養老金領取年限的長短。
繳費年限15年,發放9個月上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繳費年限每多一年就多發放一個月,30年以上最多24個月;與此同時,養老金領取滿一年就少發一個月,最少也有9個月。
舉個例子,退休人員老海,2021年10月去世,繳費年限25年,養老金領取了8年,那么撫恤金發放月數就是9+(25-15)-8=11個月,所以撫恤金是11個月的2020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即:35506元÷12×11=32547元。